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1日
台內消字第1000822286號
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
附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
部長 江宜樺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三 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一、熱水器:指以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依設置方式區分如下:
(一)屋內式熱水器:依供(排)氣方式分類如下:
1、開放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直接排放於屋內,並以自然換氣或機械換氣方式,將廢氣經換氣口或換氣風機排至屋外者。圖例如下:
開放式熱水器(自然換氣方式)
開放式熱水器(機械換氣方式)
2、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將廢氣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經排氣管強制排放至屋外者。圖例如下:
3、密閉強制供排氣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以供氣風機等機械方式連接供氣管自屋外取得,廢氣經排氣管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強制排放至屋外,與屋內之空氣隔絕者。圖例如下:
(二)屋外式熱水器:指熱水器之供氣及排氣直接於屋外進行者,圖例如下:
二、配管:指與熱水器連接之管路及其配件,其範圍如下:
(一)冷水管、熱水管及其配件。
(二)燃氣配管、壓力調整器(使用液化石油氣者)及其配件。
(三)供(排)氣管及其頂罩、配件。
第 六 條(刪除)。
第 七 條
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熱水器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如下表:
二、排氣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材質為不銹鋼(型號:SUS304)或具同等以上不燃性、耐熱性及耐蝕性者。
(二)能承受本身重量、風壓及振動。
(三)各部分連接處及與熱水器連接處牢固裝接,廢氣不得有漏出之情形,且須設置支撐措施,其間隔在二公尺以下。
(四)管內不得設置防火閘門。
(五)不得與其他熱水器之排氣管共用。
(六)其位置易於檢查維修,設於天花板內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對全部隱蔽部分施以檢查、維修及更換。
(七)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如下表:
(八)其形狀能確保廢氣之排放,不得使廢氣由熱水器及排氣管之任何開口部倒灌溢出。
(九)有防止冷凝水倒流構造,且不得阻礙廢氣之排放。
(十)貫穿建築物外牆處採取防止廢氣回流至屋內措施。
三、排氣管頂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屋外設置排氣管頂罩,其材質為不銹鋼(型號:SUS304)或具同等以上不燃性、耐熱性及耐蝕性,並有使廢氣暢通、防止堵塞之構造。
(二)開口部分周圍不得有阻礙排氣之障礙物,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表中所列吹出方向,圖例如下:
向下單方向
垂直面全方向
水平方向
斜向全面
向下斜方向
(三)其開口部分與建築物開口部分之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四、供氣口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其面積不得小於排氣管截面積。但建築物有供換氣之空隙,且其有效開口面積合計達前段規定之值以上時,得免設供氣口。
五、前款但書之有效開口面積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計算。
六、排氣風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能承受排氣管排氣阻抗及屋外風壓,其風量應在每千瓦燃氣消耗量每小時一點九立方公尺以上。
(二)與熱水器連動。
(三)具不燃性、耐熱性及耐蝕性。
第 八 條
密閉強制供排氣式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熱水器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可燃物方位/距離(單位:公厘)
上方/45公厘以上
側方/45公厘以上
前方/45公厘以上
後方/45公厘以上
二、不得使用非該熱水器附屬之零配件。
三、供(排)氣管及其頂罩之材質應為不銹鋼板(型號:SUS304)或具同等以上不燃性、耐熱性、耐蝕性者。
四、供(排)氣管與周圍可燃物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五、排氣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能承受本身重量、風壓及振動。
(二)各部分連接處及與熱水器連接處牢固裝接,廢氣不得有漏出之情形,且須設置支撐措施,其間隔在二公尺以下。
(三)管內不得設置防火閘門。
(四)不得與其他熱水器之排氣管共用。
(五)其位置易於檢查維修,設於天花板內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對全部隱蔽部分施以檢查、維修及更換。
(六)有防止冷凝水倒流構造,且不得阻礙廢氣之排放。
(七)貫穿建築物外牆處採取防止廢氣回流至屋內措施。
六、供氣管符合下列規定:
(一)能承受本身重量、風壓及振動。
(二)各部分與熱水器連接部分應牢固裝接,不得有使屋內空氣滲入之情形,並有支撐措施,其間隔在二公尺以下。
(三)管內不得有防火閘門。
(四)不得與其他熱水器之供氣管共用。
(五)其位置易於檢查維修,設於天花板內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對全部隱蔽部分施以檢查、維修及更換。
(六)有效開口面積不得小於排氣管面積。
七、供(排)氣管頂罩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於屋外,其開口部分有防止堵塞之構造。
(二)周圍不得有阻礙供(排)氣之障礙物體。
(三)排氣管頂罩開口部分與建築物開口部分之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四)排氣管頂罩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符合下表規定:
相關圖表: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7072/ch02/type1/gov10/num2/OEg.pdf
附: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20013
資料來源: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