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申報注意事項:
一、二維條碼申報案件:
1.為配合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新制之推動,並響應節能
減碳政策,即日起本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書件為1式2份,除正本仍
維持紙本外其餘副本書件請自行將正本內容以PDF檔或JPG檔複製於光碟
片;或由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暨申報管理資訊系統」逕將申報書表
直接轉PDF檔,其他附件得以JPG檔或PDF檔處理後併同複製於光碟片,
並請於該碟片封面書寫場所名稱、地址,並由專業檢查人簽署。
2.正本1份:全卷書表圖說紙本1份。副本1份:全卷書表圖說光碟片1份
及申報結果通知書(包括使用管理科、申報人、目的事業機關等)。
3.二維條碼頁,建議以雷射印表機列印以利機器掃瞄判讀(噴墨式不易判讀),
且不得用影印本(因會產生模糊陰影),避免無法判讀退件重製耽誤時間。
4.二維條碼申報案件,核可後,應將申報結果通知書勾選結果,循程序由申報
人簽收領回。
二、網路申報案件:
1.檢查申報書及改善計畫書應有申報人(業主)簽章;如非以自然人憑證登入
者,應請其先行填載書表後列印並簽章再行上傳,方符規定始可受理,否則
應予退件。
2.網路申報案件,核可後,應將申報結果通知書列印並勾選結果,簽存歸檔。
三、案內提具改善計畫者,准予1個月內改正完竣並再行申報;依規定檢具證
明文件符合規定者,依規定期限(另行公告)核定改善期限。應請於申報
結果通知書內填具改善期限。
四、相片檢附原則規定
1.每一檢查項目,至少1張相片。
2.每一照片頁,至少1張相片要有檢查碼入鏡;但檢查人現場相片,應有檢查
碼入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