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類型 | 【台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 |
文號 | 8932702200 |
發文日期 | 2000/10/18 |
主旨 | 有關安全梯之防火門,基於特殊管理需要得否加設電磁鎖乙,請 查照轉行。 |
內容 | *八九營署建管字第四二五七六號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日 主旨: 關於安全梯之防火門,基於特殊管理需要得否加設電磁鎖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奉交下貴局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北市工建字第八九三二一二八○○○號函。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六條業經本部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發布修正,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依上開條文第二項第五款規定,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間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二)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三平方公尺。(三)不得裝設門止。(四)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字樣。本案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因精神病患特殊管理需要,擬於電磁鎖另設密碼及刷卡方可開啟功能之替代方案,與上開規定不符,基於公共安全考量,仍請依上開規規定設置。 正本: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副本:營建署建築管理組(二份) *北市工建字八九三二七○二二○○號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 主旨: 有關 安全梯之防火門,基於特殊管理需要得否加設電磁鎖乙案,請 查照轉行。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八十九年十月二日八九營署建管字第四二五七六號函辦理(詳附件) 一、納入本局八十九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彙編第078號,目錄第三組第7號。 二、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正本: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臺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臺北市電機技師公會、臺北市機械技師公會、臺北市冷凍空調技師公會、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發展研究院、中華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興引力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維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全聯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毓欣建築物公共全檢查有限公司、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竣興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全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國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全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大漢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 副本:財團法人私立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兼復來文,請遵依內政部營建署指示辦理)、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室五份、第二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